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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只狗吃的碗,怎么样也不肯举步,等在黑暗中,等它吃完了就好拿走。
那只笨狗,以为有人想抢它的食物,恶狠狠的上来凶我,露出了尖尖的白牙。
想了一下,守在那儿不是办法,一来有恶狗,二来主人出来了抓到小偷,不太好看。这么再一想,横穿过水沟,跑到镇上街边,一家售卖日用品的商店已经下了半道门,大概就算打烊了。
我走进去,指着一只全新的大海碗,付了钱,再慢慢晃回去,那时,和我一同旅行的朋友们早回旅社去了,只我一个人。
再回去时,狗不见了,人没有出来,那只被舔得光清的老碗,还在。
我蹲下去,快速的把新碗放在原地,那只旧碗被换了过来。也不敢加快步子,心里吓得要死,步子还像在散步似的。
走了一段路,才敢回了一次头。确定安全了,这才在路灯下,蹲在水沟边,用手掬水,洗起碗来。
回到旅社,又在灯下细细看了。好家伙,淡青色,还是冰纹的。这一喜非同小可,用力去打三夹板,叫靠隔的朋友过来一同欣喜。
那次环岛旅行,跟回来的碗盘多得可以开碗店。有些小形的,拿来当了烟灰缸。
有一日,齐豫到我家里去,看上了她手中的烟灰缸——我的碗。
分了三只小的给她,那时潘越云看了,叫起来:“三毛,我也要你的碗——”
于是我把那些小碗都分了。一面分一面叫:“来!来!还有谁要抢我的饭碗,接了去,这碗饭本人就要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