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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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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答应啊!”孟樵苦著脸。“那他们就这样给我排上去了嘛!”

晓笛无奈地摇摇头,再转开话题。

“对了,大姊说要和你妈妈联络,你……”

“老妈昨天晚上就去见过你大姊了。”孟樵顺手抓去一根香肠咬。

“耶?”晓笛惊呼。“我怎么不知道?”

“老妈今天早上打电话告诉我的,她说她已经和你大姊谈好了,我们的婚礼一切由她负责安排,一定赶得及和你大姊一起举行婚礼。”

晓笛听得傻住了,叉著烤洋芋的叉子停在半空中。

“可是……可是你老妈都没见过我,怎么……”

“见过啦!”孟樵奇怪地瞧她一眼,又拈去一块猪脚。“你不是跟老妈聊得很开心吗?”

“谁说的?才没有!”晓笛断然否认。

“我老妈说的呀!”孟樵端起啤酒来喝下一大口,又是一圈白胡须。“她说她很喜欢你喔!”

他老妈说的?

“你妈妈……她说她和我聊过?而且很开心?”

“对啊!”

晓笛茫然地张了半天眼,蓦然想到一个人。

“等等!孟樵,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玛莉安娜。”

宾果,果然是她!

“还有我三个哥哥,他们说他们也都见过你了。”

晓笛更惊诧了。“骗人!什么时候?”

“大哥说……”再摸来一根香肠。“前天你一个人跑到饭店休闲室里打撞球,他一直在旁边看著你,看你打歪了就一直骂自己是笨蛋,蠢蛋、屁蛋,打得漂亮就一个人在那边得意洋洋,他说你好有趣。”

不是吧!她打撞球的时候有那么嚣张吗?

“还有二哥,他说……”一口喝干了啤酒,孟樵又挥手叫侍者再拿一杯啤酒来。“前天下午你自己一个人在会场里闲逛,可能太无聊了,所以就跑到中庭去,结果在那儿碰到一个哭得满脸花的小鬼;起初你很温和的想跟那个小鬼沟通,好让你抱他去柜台等待父母招领……”

啥米,那时候也有人在看著她?

“……可是那个小鬼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但愈哭愈大声、而且死不肯让你碰他,后来你一火大就表情很凶恶的吼了那小鬼一声,结果那小鬼不仅吓得不敢再哭了,还乖乖的让你抱到柜台去,二哥说你很……呃、有爱心。”

天哪,让她死了吧!

“至于三哥说……啊,谢谢!”谢过侍者,孟樵立刻端起啤酒来大喝一口,然后满足地吁了口气。“昨天早上你好像要去买什么东西,三哥就跟在你后头,半路上发现有两个小混混想吃你豆腐,他本想上前帮忙,没想到你才两脚把那两个家伙踹成两个大字型,他说你好酷!”

酷?

哭死她吧!

颓然放下叉子,她已经吃不下了。

“咦?你怎么不吃了?”

晓笛眼神怪异地注视他片刻。

“孟樵……”

“嗯?”

“请问你哥哥会不会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会啊!还有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都会来。”

“哦!那我现在先恭喜你,礼物后补,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呃?!”

晓笛又回到圣坦德了,就如同她自己所预测的,只不过比她想像中快了一点罢了。

婚礼之前,玛莉安娜催促儿子先回圣坦德把工作安排妥当,免得蜜月期间有哪个不识相的家伙一通电话便万里追缉而至,过去纯粹度假时是无所谓,谁爱怎么打扰都是他家的事,但蜜月期可不行,蜜月期间不需要用到上半身,只要下半身精神饱满就足够了。

不过,这一次回来,孟樵确实非常小心不再让晓笛抓到小辫子,即使是半夜,他爬也一定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安息。

至于晓笛,她的理由是要看看结婚前这半个多月孟樵的表现如何,倘若还是不行的话,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拿把大刀腰斩婚礼。

但事实上,在每一次送孟樵出门后不久,她必定会跟著出门到布达佩斯,最晚下午三、四点一定赶回来,她正在设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可不打算未来婚后的每一天都闲闲在家等著老公回家吃晚饭,那种生活不合她的格调。

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准备婚礼的时间虽仓卒,但因为是与邵晓昙共同在加拿大举行,所以,准备起来也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只不过婚礼比原先预计的更要盛大十倍。

光是两位新郎的亲朋好友就包括了商界、运动界、教育界、科学界,甚至美国太空总署等各方知名人物,再加上女方的娱乐界人士,一眼望去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得人眼花撩乱头重脚轻,不用手臂半遮两眼根本就睁不开了。

终于,轰轰烈烈的婚礼过去了。

新婚夜,新婚夫妻倒没什么特别兴奋的感觉,只觉得累得半死,一半庆幸混乱终于过去了,一半庆幸一辈子幸好只混乱这么一次。可怜晓笛还得先整理隔天出发到澳洲度蜜月的行李,所有的罗曼蒂克都被打包进行李中了。

“你先洗澡吧!”她把内裤扔过去。

孟樵接住内裤后并没有立刻进浴室,他一动不动地深深凝住晓笛,直到她拉上行李的拉链,才探臂将她揽进怀里,她两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际,仰望他。

“干嘛?”

“你终于属于我的了!”

“不对,你属于我的!”

孟樵笑了,修长的手轻抚在她小腹上,“szeretlek!”他呢喃般地低吟,然后俯唇深吻她,那样缠缠绵棉、温温柔柔的深吻,晓笛叹息著融化了,早已不是第一次亲吻,却仍像初次般令她心跳不已。

即使新婚的兴奋依旧不曾降临,更没有丝毫罗曼蒂克的气氛,唯有那浓醇的情意,深刻的眷恋逐渐在两人心中弥漫开来,醉了两颗心,也醉了这甜蜜的夜。

长久后,他离开她的唇,贴近她耳际。

“lmadlak!”

爱你太多,多到不知如何是好!

在台湾时,他就不断这么告诉她了,她却懵懵懂懂不知,从来不曾回应过他,可是这也不能怪她,她听不懂嘛!

不过,现在她懂了,理所当然要回应他。

于是,两条藕臂缠上了他的颈子,噙著顽皮的笑容,她踮高了脚尖,附嘴在他耳傍。

“?????????????!”

嗄?!

“????????????????!”

“你说啥?”

她说啥?

她说她爱他呀,笨蛋!

她说她一直好爱好爱他呀!

听不懂吗?

哼哼,自己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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