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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派小说 > 掷金败家女 > 第四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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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用纱布盖起良心,就这样了,了不起以后多找-含出来,安慰她脆弱的玻璃心。「人……自私无罪!」她再肯定自己的行为。

「不!在商场上重承诺是很重要的事情,既然-说过要负责,我也答应了由-来负责,我们就一起来为自己作过的决定『负责』!娶不到江-含我认了。」憋住气,他忍着不笑出声。

「我好话说尽,你还不知悔改,好,嫁就嫁!别忘记我要一颗比蛋还大的钻戒,戴在手上会把别人眼睛照得头晕目眩那种,我礼服后面要拖着一条比地毯还长的后-,让二十四个童男童女拉着,我的花冠要用纯金打造,我的礼堂要用上万朵红玫瑰布置……」

她开了一大串条件,仿造英国王子的婚礼排场,这回她要他大大失血。

话说完,她发现自己用一个起级豪华世纪婚礼把自己给卖断了!

气死人,早知改变不了,她就乖乖地在家睡觉,别浪费一夜口水,不划算、不值得……啊!她要飙了!

用眼神灼烧过黑暗中的身影,她转过头,气呼呼地走出门,小林连忙跟上,用布条把她双眼蒙住,带她出门。

对着玺郡的背影,煜棠笑说:「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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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一次觉得结婚进行曲好刺耳,简直难听到了极点。

玺郡挽着爸爸的手,背后婚纱由二十四个小男生、小女生拉着。

他真行!居然真的找来二十四个小孩,一个个粉雕玉琢、漂亮得赛过芭比娃娃,男孩穿着相同式样的燕尾服;女孩全都绑着公主头,头上戴着花冠,身上的礼服和她身上的一式一样,只不过裙长只到膝盖。

为贪看这群小人儿,她频频回头,连连踉跄好几次。

她不断扭着肩膀,那些蕾丝弄得她好痒,握住捧花的手,好想抛弃那一堆鲜花,全身抓个痛快。唉……当女人真是痛苦差事。

转眼看爸爸,眉开眼笑,一脸得意快活的表情,对于她能「外销」成功这回事儿,他铁定是开心极啦!

「-不能好好走吗?」童爸爸低声叱喝。

拉起裙-,玺郡低头检查自己的双脚,有啊!左脚、右脚,很规律地前后摆动,文叉前进呀!这不叫好好走,难不成要她学螃蟹横着走?

「我走得够好啦!」她理直气壮的说道。

「-不要动来动去,活像只毛毛虫。」他说完马上扬起笑脸,对着来宾席的客人微笑点头。

「我要是不会动,不就成了千年古-尸。」咕哝一声,对她来讲这条路不叫走红毯,而是过奈何桥。

「呸呸呸,圆有人在大喜日子触自己楣头?」呸过几声,他又转头对旁人笑。

「要我嫁给钟楼怪人,我已经从『楣头』一路触到『楣尾』了。」

童爸爸受不了了,在她耳边低语:「闭嘴,全世界找不到比-更吵的新娘子。」

「我已经很努力压低嗓门说话,要不,我来大吼个几声给你听听。」她顶嘴。

「人家会以为-发疯,会怀疑傅先生没事娶个疯子回家。」

「从我答应嫁的那天开始,我就精神崩溃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吵到证婚人面前,好不容易站定位,童爸松口气,忙转身坐回家属席中。

玺郡转头看着空荡荡的新郎位置,和新郎家属座位,原来他不仅是见不得光,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生物,才会连个亲属都没有。

不过记者倒是来了不少,大概全地球有一半人口,都对这位半人半妖的钟楼怪人感兴趣吧!

镁光灯一直闪个不停,要不是身上这些累赘,也许她会提起劲来对镜头搔首弄姿一番,不过这会儿,她只想打个呵欠,躺到床上补眠。

「喂!你再不出现我就要回家睡觉了……咦,说不定他和吸血鬼是同种的,这里一堆玫瑰花,他当然会害怕。」玺郡喃喃自语,却没想到这些话全让她胸花上的小型麦克风给收录起来,送进主控室里。

主控室里除了坐在主位的那个阴阳怪气家伙之外,其余四个男人早已让她一路上讲的话,弄得捧腹不已。

这四个男人正是傅煜棠的大学死党兼事业左右手──负责台湾总公司的雷斯,负责加拿大市场的项华,负责欧洲部门的樊慕,和负责新开发的美洲地区的祁战。

「她实在很有趣。」雷斯说。

「何止有趣,她简直不像个女人。」对一向不喜欢也看不起女人的祁战来讲,这是最大的恭维。

「听见你的评价,她会很开心。」如果煜棠没记错,她最不想做的就是女人。

「你们看,她居然在新娘礼服下面,穿一双蓝色球鞋。」樊慕指着屏幕说。

大伙儿连忙凑近看,果然……煜棠笑了笑,大概她又连摔了好几次,童爸爸不得不妥协,毕竟摔跤比穿球鞋来得难看。

「你今天真不打算现身?」项华问。

「现身?你怕那些八卦杂志缺少头条新闻?」

「你准备把她晾在那里?」雷斯问。

「你要到几时才出来,真无聊,学人家演什么藏镜人?啊……说不定他不是出来,而是出不来,会不会……我嫁的是……神主牌?」

玺郡的想象力传到众人耳中,又引出一阵哄堂大笑。

「神主牌,亏她想得出来,我该聘她到我的创意部门工作。」樊慕说。

煜棠摇摇头,婚礼再不开始,说不准她会不会来演场新娘落跑记。

按下按钮,煜棠对着麦克风说话:「证婚人,可以开始了。」

「当真不出来?算你有个性!」她翻翻白眼,满脸不驯。

玺郡的自言自语传来,樊慕不禁拍拍煜棠的肩膀:「看来,你的小新娘蛮欣赏你的。」

「别吵啦!神父要问话了。」雷斯说。

「傅煜棠先生,您是否愿意娶童玺郡小姐为妻,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

「我愿意!」他的声音自扩音器中传出,清清楚楚地到达玺郡的耳膜。

「童玺郡,-是否愿意嫁给傅煜棠先生,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

「我愿意!」光明正大说完三个字,她低下头补上外人听不见,主控室却一清二楚的两字──「才怪」。

「嫂夫人很识时务。」祁战掀唇一笑。

「她的家人在后面满满坐了一排,她绝对不敢有其它答案。」煜棠猜测这几天,童家为怕她反悔,肯定施了不少精神压力予她。

「哇塞,好大一颗钻石,你们看她的表情。」

大家转头看向她,这回不只表情有了,连声音都清楚地从麦克风里传出来。

「噢!他办到了,又大又『耸』一颗,还真的比鹌鹑蛋大粒,早知道我就指定戒指要大过鸵鸟蛋,他要真变得出来,我就服了他。」

「哈!我决定了,我要留下来好好认识一下这个可爱的小新娘。」樊慕说。

「我们有志一同,我也好久没休假,这回不急着回加拿大,就留在台湾和你作个伴,雷斯,这几天,我们可以住进傅家大宅吗?」项华不理会煜棠蓦地沉下的脸色,自顾自说话。

「当然,傅家别的东西不多就是房间多,随时欢迎朋友住进来。」雷斯十分慷慨的回答。

「既然如此,我不留下就显得太没有朋友情意。」祁战瞄他一眼,往后躺入沙发。

「我记得我没给你们长假。」煜棠咬着牙说话。

果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尤其是请了这四个大门神,现在光想着要把他们打发走,恐怕不简单!

「我们都是主管级人物,要放假不用等别人指示。」樊慕皮皮地说。

「不准!招呼完婚宴后,你们就给我乖乖上飞机,飞回去各自的岗位继续卖命。」

「祁战,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项华说着,往祁战身边坐下。

「没啊!不过有只蚊子老在耳边嗡嗡叫个没完,吵死人了。」

「管他什么蚊子,一巴掌轰掉它就是。雷斯,我们要出去主持婚宴,你斗下来好好招呼这只大蚊子。委屈你了!」樊慕说。

「不委屈,反正多年下来早就习惯了。」雷斯用一张怨妇脸送走三个好友,然后转身对煜棠说:「我们回去吧!神主牌先生。」

*****

卸下满脸油彩,泡过热腾腾的洗澡水,哇……真舒服……打开衣柜,满橱的衣服,全是裙子、洋装,光看就够让人头痛了,更别说要把这些裙-飞扬的东西穿在身上,那种布料在腿上磨来磨去的感觉很……恶心!

找了件及地丝质洋装套在身上当睡衣,要她穿上那种半透明睡衣,想都别想,如果这种衣服被设计出来的目的,是引诱男人兽性大发,倒不如什么都别穿,省得浪费布料,浪费制作工时。

坐在化妆台前,弄不懂那些瓶瓶罐罐要怎么用?平时看玺娃和姊用得挺顺手的,怎知一到她手上就全走了样,一会儿乳液漏满地,一会儿什么霜的糊上身体。

唉……不管怎样,她早晚要把这些东西给弄懂,今非昔比,她现在的身份是贵妇人,不是普通的阿猫阿狗,可以像以前,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行遍天下,说不定现在一走门就会有狗仔队跟拍。

这些天大妈咪和妈妈的洗脑,对她起了作用,玺郡努力把那些瓶瓶罐罐彻底看过一遍,还对照玺英给她的笔记,先进行分类,把早晚要用的分开,然后按使用顺序排列好,免得手忙脚乱擦错瓶。

据姊说的,女人一过二十五岁,皮肤就会开始老化,人要「未雨绸缪」不要「临渴掘井」,所以现在就要开始「防范未然」,否则成了「深闺弃妇」就怨不得别人。

唉……是女人把自己弄得麻烦,还是男人把女人弄得麻烦?

抓过发梳,一路梳下,头发已经好长了,往常早上赶上课,哪有时间去看它长到哪儿,现在湿淋淋的,滴得满身是水,才弄清在不知不觉间,它已经被地心引力拉到腰际。

这次没带行李过来,她连一顶遮头发的帽子都没有,有空要拿把剪刀剪一剪,免得不小心被屁股压到,痛得头皮发麻。

懒得吹它、整它,玺郡拉开棉被躺进被窝。

累了一天,有床真好!

抱起软软的大枕头,贴着柔柔的被面,好舒服……爸爸、大妈咪、妈妈、哥哥、姊姊和那个间谍玺娃不知道在做什么?是不是为了保住十亿,正在举杯狂欢?

这群没血没泪、卖亲求荣的家伙,这辈子不幸和他们成为亲人,下辈子投胎,她肯定要放亮罩子,仔细「相」准,别再糊里胡涂选错人……听说,女人第一次被人家那个那个会很痛耶!尤其还是被个其貌不扬的妖怪家伙给那个了去,岂不是要痛不欲生?

真歹命!可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被卖入火坑的,不能有异议。

呜……别人的性命是镶金搁包银,阮的性命不达钱,别人哪开嘴,是金言玉语,阮那是多讲话,马上就出代志……她东想西想,整个脑袋里装满了不能回收的发霉垃报,慢慢地……意识模糊了……慢慢地……知觉游走在朦胧边缘……玺郡临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很幸运,不管怎样,至少「他」和钟楼怪人一样,有颗善良体贴的心,没打算在她的新婚夜就把她活活吓死……*****

煜棠在玺郡睡熟后,走到她的房间里。

在那之前,他已经透过屏幕看了她一整个晚上,看她在化妆台前发呆,看她随手烘两下头发就上床,自然也看见她只包一条毛巾,在衣柜里找睡衣……她修长优雅的线条勾引出他隐藏多年的悸动,她发怔的痴傻模样,惹出他发自心底的微笑,多年来,他第一次觉得轻松快意。

透过昏黄灯光,光晕在她脸庞落下一圈金黄。

她的五官并不特别突出,不过,他喜欢她那双转个不停的灵活眼睛,虽然它不够大、也没有让人心动的双眼皮;他喜欢她那张制造欢笑的嘴巴,虽然它的线条不够性感惑人……取来毛巾,他轻轻地把棉被外的长发擦干,听说女人这样会闹头痛,他想象不出她生病的样子,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她始终是带着阳光般璀璨的生命活力。

「我开始期待日后的相处……」他轻喃。

拂开她颊边的头发,玺伯说她和猪没两样,一睡着就不易吵醒,再大的地震也摇不醒她。这种人是幸福的吧!永远不会去操心多余事务……玩心一起,他抓起她的头发末梢,在她鼻子下轻轻搔痒。

她伸手拂开,转个方向又继续睡了,他也跟着换个方向,继续捉弄她……就这样,她连转了几次身,可仍然还是深深熟睡,想扰醒她不是件普通工程。

后来,她总算有比较大的反应,她抓起棉被盖住头脸,让他再玩「无路来」。然煜棠玩成瘾,他换个方向,伸手去刮她的脚底板。

「童玺娃,-再弄我,我就一脚把-踢到墙上去当壁虎!」玺郡蒙在被里大吼。

煜棠惊了一下,倏地缩回手,以为她被扰醒,半晌,发觉她只是把脚板缩回棉被中,丝毫没醒转的迹象。

他笑笑,坐回床头,他把她脸上的被子拉下。俯下身,在她额际轻轻烙下一吻。

「晚安了!我的小新娘,明天见……」

拄起杖,他缓步走出房间,阴影投注在他左脸上,印出一块黑暗。

*****

睡到自然醒的感觉真好!

伸伸懒腰,还不想起床,赖着、窝着……就是不想动……一颗头颅靠近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逐渐看清楚!

啊……是经济学老师,他龇牙咧嘴地对她说:「童玺郡,有本事-再迟到一次,我马上让-死当,永远都不用再来上课!」

迟到……迟到……迟到……迟、迟、迟、迟到!

天!又迟到了,童玺郡心脏差点麻痹,她从床上一跃身,拉起房门朝外大叫:「张嫂,我要吃蛋饼!」

然后冲进浴室刷战斗牙、洗战斗脸,二十秒后,她冲出浴室,摇手摆头连声大嚷:「我迟到了、我迟到了,救命啊!」

抓着梳子,走到门口,她对着隔房发狂大喊:「大哥,送我去上学啦!秃头张会把我死当……」

五个原本在开会的男人,被屏幕上的吼叫声吸引,全转头望向她。他们眼睛一瞬也不瞬地盯着屏幕,期待着她更精采的演出。

「世界不公平处就在这里,有人汲汲营营赚不到想要的,有人夜掷万金……」樊慕意有所指地瞟着煜棠。

「你在扯什么?」雷斯问,眼睛没离开过屏幕。

「闭嘴!」煜棠简单两个字,却没吓退樊慕的发表欲。

「春宵一刻值千金啊!就有人浪费了好几万金,才会大清早起床,就一脸的欲求不满,苦了我们这些可怜人,一早就陪人家在这里开会。」

「不想开会就滚回去!」塞住了樊慕的嘴巴,谁都看得出他所有注意力全被那个还搞不清楚状况的小新娘给牢牢拉住。

玺郡的发狂举动终止于衣柜前,她转着眼,左看右看,看不见自己常穿的衣裤,才想起昨儿个,她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已婚妇女。

叹口气,她挑了件最不碍眼的衣服进浴室里换下,梳梳没帽子可遮的长发,拿起化妆水,看了半天,敷衍地说句:「明天再开始擦吧!」

呆坐半天,摸摸饿极的肚皮,一步步走出房间。

昨天头重脚轻,没仔细打量这房子,现在一看,天……妖孽哦!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四窜,果真不错,在台北这寸土寸金的昂贵地平面上,居然有人这么浪费,盖间大饭店自己一个人住──有空她要走一趟国税局,叫他们来查查这个人的帐。

一阶阶踩下楼梯,居然没半个人,她东瞧西望,想不出昨天自己是从哪个方向上楼的。

「o~i~o~i~o……我是泰山小姐,请问有人在家吗?」一手捏住在脚上蹭来蹭去的裙-顺手打个结,她四处张望。

「有人在吗?没有人在有鬼也行,出来招呼一声吧!小女子初入贵宝地,打扰之处敬请原谅……」她叽哩咕噜地胡乱说话,想引出一点人气。

不会吧!她昨天明明看到很多人走来走去的呀!上次来时,至少也有个狗腿林、老管家和四个阿诺史瓦辛格……莫非……他们只有在夜里才会现出人形,白天都是以幽灵状态现身?

这儿是小龙女的古墓,是吸血鬼的城堡?会不会待会儿跳出来一个茶壶先生和蜡烛管家?不、不……她是卡通、鬼怪小说看太多……「喂!神主牌先生,你在哪里,出来啊!再不出来,我就逃之夭夭,让你的十亿火化成灰。」

玺郡在墙角看到一个小小的摄影机。

「哈哈!我找到你了,你就是用这种东西来偷窥我的一举一动是吗?哼!没胆子,有本事出来和我面对面啊,我只是不想找,要是我一间一间翻,迟早会翻到你住的地方。我数到十,你不出来我就去拆房子。」她威胁道。

「十、九、八……二、一!时间到,我要开始找了!我猜你一定是躲在又黑又暗的地牢里,因为你是獐先生和老鼠小姐生下的新品种──獐头鼠目老爷……」她开始语无伦次,一颗心已经毛到不能再毛。

一间那么大的房子居然没有半个人,任谁再大胆也会吓得「皮皮俊」。

她不知道那是煜棠体贴,怕佣人会打扰她睡觉,才规定他们在九点以前不可以出房间工作。

没反应?不会吧!虽不成让她一语成谶,真嫁给神主牌,从此她成为「鳏寡孤独废疾者」中的一员?

「没关系,你再不出现我就去爬墙,买个绿帽子给你戴,挑套绿西装、绿内衣、绿内裤、绿鞋、绿袜,我让你从头到尾、从里到外都绿透透。对了,我再顺便跟孙悟空买朵绿色-斗云,让你随时都绿云罩顶!」

她的恐惧写在脸上,煜棠看见了,心疼自他眼角一闪而过。

「你们下去安抚她。」他下达命令。

「那女人又不是我们的老婆,干嘛要我们安抚?」祁战一脸事不关己地躺在沙发上。女人终究是女人,才一点点状况就吓成这模样,没种!

「不想去的人就给我滚出台湾!」他拿出老板身份压人。

「不,我去!」雷斯先妥协,拉着其余三个人走出门外。

「我看见他的在乎了。」项华说。

「你是说……」

「或许她可以取代杨蓓莉在他心中的位置。」他说的更详细些。

「太好了,我看煜棠的希望和未来了。」雷斯说。

「只要她能让煜棠走出封闭世界,别说安抚,要我去抱她、亲她,我都做。」祁战冷冷的口气中听不出相信成分。

「是啊!哪有那么容易,你记不记得他有多喜欢杨蓓莉,他花了五年才追上她。结果她竟在新婚夜卷款逃走,我想这伤口,这辈子都别想痊愈。」樊慕说。

「要不我们打赌,赌注一仟万,赌小新娘能不能成功地让煜棠爱上她、忘记憎恨。」雷斯提议。

「好,我赌!」

于是,两票对两票,平分秋色,雷斯和项华看好她,祁战和樊慕则不抱太大希望。

*****

他们在玺郡走到大厅门前拦下她。

「嗨!我们是煜棠的好朋友,专程自国外赶回来参加他的婚礼。」相对于雷斯的热情,祁战就显得冷淡而疏离。

煜棠是谁?

她歪着脖子想半天,才想起这个名字刚刚好、不凑巧,正是她的新任丈夫。

「他也有朋友?我还以为他只有『走狗』和『属下』,原来他也有文明的一面。」

「-很不喜欢他?」项华问。

「没有人会喜欢被强迫。」

「他强迫-嫁给他?」樊慕问。

「没错,既然你们是朋友就要善尽职责,告诉他秦始皇的坟墓早被人挖出来公开展览,权力媲美太阳神的埃及法老王也亡了国,世界上要靠控制别人来建立王朝的,都没有好下场。」

「这是诅咒?」

「不,这是良心建言,人要学会好好对待世界,世界才会好好对待你。他不可能要求地球来将就他、围绕着他旋转。」

「童小姐,很多事情不能就表面来判定真相。」

「可是最肤浅的表象,往往决定人们选择靠近或远离的最初条件。」

「光凭第一印象就作决定的人,往往会错失深埋在地下的钻石。」

「钻石?不!我对钻石不感兴趣。」想起昨天那颗俗到最高点的东西,她马上觉得反胃。「婚礼结束了,你们怎还没走?」她转移话题。

「果然是夫妻,想法相近。」项华对着隐藏式录像机暗示性地一笑。

「他也赶你们走吗?」她看看三人,独独瞪祁战一眼。

拜托,欺侮她年幼啊!老用那种不屑眼光扫瞄她。

「是啊!可是没人理他。」樊慕佩服她挑衅祁战的勇气。但要真惹了祁战,甭说她是煜棠的新婚妻子,就算是他老妈,他也会照常「修理」一顿「青操」。

「很好,你们就留下来隔山观虎斗,看我和那个钟楼先生打杖。」

「钟楼先生?」

「就是你们口中的『某某糖』。」老公名字难记,第一个为难的就是老婆。

「-帮煜棠取了不少绰号,有神主牌先生、獐头鼠目老爷、吸血鬼、藏镜人……」

「如果他还要继续跟我玩躲猫猫,我会不断帮他取绰号。咦?你怎么知道?哦!我懂了,又是那些针孔摄影机。」

拜托,以前一个童玺娃「司拜」就够让她头痛,这会儿一大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机器司拜」,她要如何循形?

「聪明,要记得匪谍就在-身边,下回要自言自语时谨慎些。」雷斯提醒。

「那我上厕所、洗澡……」天!就算她身材有点……算了,有「很多点」都很平……均,可怎么说,至少,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处子之身,怎能随随便便被这群男人看免费的?至少门票税也要让她抽上一抽呀!

「放心,浴室是绝对隐密的。」项华的话让她的心松下。

「那我下回要做土制炸弹,就到厕所去秘密进行。」

「做炸弹?」

「是啊!把房子给炸掉个三分之一,我就不相信他还能躲。」这方法肯定有用,不过,话说出来了,他大概不会让她把材料带进屋子吧!

「有种!真做了,我替-鼓掌叫好。」祁战露出他天性中成分稀少的欣赏。

「你在鼓吹我们夫妻阋墙?好歹毒的男人心!」她就是看祁战不顺眼,他再欣赏她都没用。

「好了!-需要我们帮什么忙吗?」项华没忘记,煜棠的眼睛还在那个房间里,紧紧盯住他们。

「带我四处逛逛吧!起码提醒我哪里有安装陷阱,哪里是地雷区,不得擅入。」

「除了五楼,-哪里都可以去。」说完,雷斯看到玺郡那脸奸诈,马上后悔。

「哈!原来地鼠先生住在五楼,我知道了,有空我会去那里探访他的。」她的笑带着耀武扬威的得意,她仰头对空气说:「神主牌老公,下回派智商高一点的人来,否则他会把你的秘密全抖出来。」

哈!赢下一城,接下来她还要赢他第二次、第三次……第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次……哈哈哈……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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