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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白骨乐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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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些瘦瘦小小的孩童, 目测年龄不会超过十岁,脸上脏兮兮,黑一道白一道, 眼睛是身上最干净的地方,清澈得惊人, 倒映出内心强烈的恐慌和无助。www.jiuzuowen.com

根据制度,一家人不能待在同一间济贫院。孩子们力气小,缺少家人保护,又干不了太多活,在济贫院是地位极为低下的存在——也就是说,早上排队领饭时, 十次里有九次得排在队伍末尾。

曾经的不幸这次变为万幸,孩子们因为离得远, 位于潘森屠杀范围的最边沿, 得以保住小命。他们与几个□□逃跑的幸运儿,是潘森掀起的大屠杀中仅剩的活口。

兰伯特侧过身, 给他们让出逃跑的道路,脸上的表情比大雨中的天空还要阴沉。

“疯了啊……这群NPC招他惹他了, 杀他们干嘛?”罗宾的长腿一迈,率先进入济贫院。

大大小小的任务里,他不是没杀过NPC, 可那都是为了任务,为了生存,眼睛一睁一闭事情就过去了, 而且他杀的那些NPC往往实力不弱,一不小心就会被反杀。这样的NPC自然让他提不起同情之心,杀了也就杀了。

可这次任务的NPC却不是这样。

罗宾来到这个世界有几天了, 原主的身份让他有机会接近这座城市中的三教九流,短短几天的时间,足以让他对幕临城这座城市有一个大概的印象,罗宾最深刻的感受是这里的环境太TM差,第二感受就是这里的平民的日子太TM惨。

而济贫院中这样一群贫民,日子过得比平民还不如,没有职业者捣乱,他们的生活就足够悲惨。

潘森的屠杀已然接近尾声,济贫院内陷入彻底的沉寂。

一路行来,新鲜的尸体成为天然的路障,堵塞住道路,让他们连下脚的地方都难找。

无论年龄性别,死者脸孔中凝结着相同的惊恐,从他们倒下的方向,能看出这些人死前曾经如何剧烈地反抗过——平时再怎么麻木,他们仍是想活下去的,否则找根绳子把自己吊死,不是死的更干脆利落些吗?

这样一群可怜人,罗宾实在搞不懂潘森为什么要将屠刀挥向他们。

兰伯特嘴角绷紧,目光中写满厌恶:“真是一个渣滓……难怪乐园突然更改任务完成条件,让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弄死他。”

经历的事情毕竟多了些,罗宾想到了一种可能:“我们得加快速度,或许他有什么特殊的物品或者技能,杀的人越多,恢复的越快!“

话音刚落,两人就要蹿到济贫院后院。

“求求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钱……”后院墙壁边沿,一个穿着像是暴发户,长得也像暴发户的秃头男人倒在墙角,眼泪鼻涕流了一脸,身下还冒出一滩腥臭的液体,好在有雨水冲刷污秽之物,场面不至于太过恶心。

“给你,这些都可以给你!”他慌乱地撸下手上套着的金戒指,哆嗦着递向可怖的红发魔鬼,雨天地滑,手一个没扶稳,就倒在先前向他跑来报信的男人的尸体上。

死者生前曾被秃头男拖过来挡刀,眼睛圆睁,怒视着前方,我瞳孔放大到要脱离眼眶的程度。秃头男跟他眼对眼,立刻发出震天的嚎叫:“啊啊——”

惨叫戛然而止。

潘森随意地一刀挥下,就此了结秃头男的小命。

杀死济贫院的院长,此处苦难的缔造者之一,潘森满足地叹了口气,下一秒就转体180度。

在他身后,两名来势汹汹的职业者刚刚杀到。

映入罗宾和兰伯特眼帘中的,便是一位头发血红,衣服血红,连双眼也因为熬了几天夜密布着红血丝的“大红人”。

“居然追上来了?”潘森丢出毫无意义的问句,脸上的黑洞咧得更大,边缘有无数细小的肉芽探出,蠕动扭曲,活似从恐怖片里逃出来的人物——这是他伤口在缓慢愈合的表现。

罗宾扯了扯风衣的领子。

交手了数次,按说他对潘森这个形象早就该习惯了,但现在看着还是很不是适,或者说一踏入济贫院的大门,看到满地的死尸,他就觉得不舒服,怎么说呢,像是被长辈硬压着去一个结过仇的亲戚家里做客,分外不自在。

与他隔了一段距离的兰伯特似乎也有类似的感受,而且比他强烈得多。

感知到兰伯特内心翻腾的愤懑,罗宾诧异地瞟了一眼同伴,快速抽出腰间别着的一把四角镶着银子的橡木手杖,一马当先奔向潘森。

副本分配给他们双胞胎的身份,他们两个之间因而存在强烈的心灵感应,不仅分享情绪波动,共享视野,甚至还能分担伤害。可以说,这个任务中再找不出比对方更适合跟他们组队的职业者了。

看来自己这位临时队友的正义感不是一般的强,副本分配的便衣警督的身份还真适合他。罗宾心里快速闪现过一个念头,

“哗啦啦。”

罗宾飞奔的脚步激起大片的水花,打中地上两具尸体的头脸。

也不知是力道太巧还是什么原因,本来压在济贫院院长的身下,死不瞑目的那位瘦弱男人,眼睛居然慢慢合拢了,不仅如此,凝固在他面孔上那浓烈的愤怒与惊愕亦一并随着流淌的雨水消散。

生前的一切感情,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皆归于虚无,此刻的他仿佛一尊安详的大理石像,由于雕刻者技艺不精,显出一种冰冷的虚假感。

乌黑大砍刀上暗光流动。

时间太过匆忙,而雨水或多或少遮掩了些视线,罗宾和兰伯特谁也不曾发现这一点。

“啪!”罗宾拨动橡木手杖的机关,把手杖往地上一嗑,一把样式花哨的西洋长剑顺势滑入左手的手掌。

一点银光亮起,直刺潘森的面部。

西洋剑分量极轻,因而出剑速度快,难以闪避,剑身细长,因而适合突刺,不能劈砍。偏偏它对上的是一把长度约等于成年男子身高,最宽处宽度约等于成年女子腰身的厚重长刀,。

轻灵与厚重的碰撞,仿佛于元沅与潘森对战的那一幕重现。

“铿铿铿铿!” 亮银细剑与乌黑长刀眨眼间内就交手数次。罗宾一边试着在潘森身上戳着透明窟窿,一边暗暗心惊,他的武器分量轻,在攻击频率上面有优势,然而对方大多数时候都挡回他的攻击,少数几次在身上开的血洞,就跟不存在似的,

这人的血是永远流不完吗,罗宾在心里怒吼。

意识到潘森的恢复速度超乎他想象得快后,罗宾双腿发力,连连往后跃去,乌黑的大砍刀如影随形,企图将他斩于刀下。

哈,我(他)可不是一个人。

同样的吐槽在心间回荡,在这一刻,他们两个是名副其实的双胞胎兄弟,心灵互通,思想趋同。

哪怕没有感知到罗宾内心焦灼的情绪,看到战斗局势出现不利于他们一边的变化时,兰伯特也知道该到他上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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