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才下了雨, 到了早晨天该大亮的时候,头顶的天空依旧阴沉沉的。
山坡上雾气弥漫,走在其中,前方五六步远的地方就看不清了, 如此差的能见度, 唯有眼力一等一的人才能辨认出身边雾气并非一成不变, 而是随时在幻化成各种图案。
图案转瞬即逝,忽而是林间万兽相残,肥嘟嘟的麻雀敢去啄老虎的头, 然后被一巴掌拍死, 落单的梅花鹿不要命地冲向群聚的豺狼,脖颈转瞬间被咬住,鲜血直溅;忽而是城郭之中杀声震天,杀红了眼的士兵扑向手无寸铁的百姓;忽而是千军万马,厮杀不止的战场——后者明显要比前两者要清晰。
唯有杀戮,只有杀戮,无穷的杀戮图景中, 欲念蒸腾而上,萦绕鸣鸿刀。
秀发严实地束缚在头盔中,于元沅穿着半是金属甲片半是皮革的盔甲, 一副此方世界标准的军人打扮。
“无名氏的杀猪刀”是于元沅用得最顺手的武器,世道已大乱, 哪怕顾忌着恢复不久的那点子道德观念,也不缺少亡命徒给她杀。
于元沅单人连挑了若干个山寨,大杀特杀一通,险险将杀猪刀所需的血气拉回到及格线。而在她追着山匪玩猫鼠游戏的过程中,鸣鸿刀突然有了反应——或者说, 有了诉求。
与当初贪婪无比,血也要肉也要骨头也不挑的杀猪刀相比,鸣鸿刀的吃相要斯文许多,它不爱亲自下场,只催促于元沅出手,挑拨生灵们自相残杀。
于元沅算是明白云住寺的和尚们为什么非说鸣鸿刀是不祥之物,不惜付出巨大人力镇压,除非这个世界的主流是魔道,否则她不觉得这破玩意哪一点跟镇国神器能挂上钩。
鸣鸿刀渐渐与当年那把在于元沅耳边啧啧不休,挑拨她随意害人的杀猪刀重合——这当然不是什么吉利的征兆。
然而于元沅指望鸣鸿刀尽快恢复,帮她开辟回家之路,好在鸣鸿刀不挑剔,谁动手,要杀谁,统统不管。
寨子里,她在定住山贼后诱导受害者反杀,若是找不到合适的反杀对象就转头去喂杀猪刀,或者用鸣鸿刀诱使山林间的动物自相残杀也行,就是效果不如杀人好。
两刀交替使用,于元沅摧毁了无数山寨,受害者陆续返回家园,口舌传唱间,助她闯下偌大的名声,把邻近地区盗匪吓得转行的同时,亦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此时,几队叛军经过多轮角逐,在朝廷逼迫下最终合为一股,自号大顺军的势力听说了于元沅”义士”的名声,派专人外出寻访,向于元沅抛来橄榄枝。
她欣然应允。
鸣鸿刀的重铸道路之一是统一天下,与整肃大厦将倾、高位者仍不忘争权夺利的大梁相比,大顺这一新兴势力更容易往上爬,而战争作为收割生命的最快方式,能带给身为“屠夫”的她的收获,显然比跟盗匪们小打小闹来得多。
于元沅曾经是如此想的。
…………
伫立在浓雾中。一双眼睛半开半阖,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周边厚重得快要凝结成水滴的雾气企图侵染,却永远被阻隔在离睫毛一毫米远的位置。
山间的浓雾中,于元沅难得保持了一身清爽。
空气中传来“铮”的一声,流卷不止的晨雾忽而凝固住。
于元沅的右手动了动,灰黑色的长刃归鞘。
刀收,雾消,云散,日出。
“嘿呦,这破天,总算亮起来了。”一队兵士向山坡下方走来,身上穿着的衣物远比于元沅的简陋,几乎说不上是甲胄。
紧挨着一座繁华的城池,山坡下开阔的平地是名副其实的战场,大顺军和朝廷军队近日在这里交手数次,以大顺的胜利为终结。
溃败的朝廷军队不仅留下了生命,还有兵甲和武器等战利品。大头当然第一时间就拉回兵营,不过昨天战争结束后天色已晚,没办法收拾得太干净,这一队兵士早晨过来就是来收尾的。
一夜骤雨,原本染成嫣红色的苇草丛恢复了枯黄的本态,血肉残肢被雨水冲刷成不祥的灰白,散落在荒凉的大地上。
白骨露于野。
兵士们是看惯了的,他们不是第一次做类似的活计,各司其职,一波人将自己人和朝廷士兵的尸体分开,好把自己人安装,一波人拿木棍拨弄面目全非的官兵尸体,看身上有没有值得搜刮的物品,有的话就直接收集起来,另一波人将被扒得半|裸的官兵尸体统一抬到旁边选好的位置,按照某种规律堆成堆。
“天都大亮了,快点把京观堆出来,否则回去别想吃口热乎的。”负责管理这队兵士的伍长催促说。
有愣头青嘀咕着:“大早上的,干完这活,谁还有胃口吃东西。”
都是在战场上摸打滚爬过的老兵,按说早就习惯了尸体的气味,但是暴雨过后,尸体的腐败程度还是比想象中要严重一些。,
“说啥呢说啥呢。”伍长两道粗黑的眉毛拧紧,蒲扇似的大手举起,就要扇过去,忽然僵在半空。
“呃,于将军早!”
从山坡缓缓步下的于元沅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冷淡的目光流连在眼前将要成型的人肉金字塔上。作为人肉金字塔的主材料,这些尸首统一头朝外,脚朝里,堆了一层又一层,狰狞而恐怖。